期货就是一种合约,一种将来必须履行的合约,而不是具体的货物。合约的内容是统一的、标准化的,惟有合约的价格,会因各种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大小不同的波动。 这个合约对应的“货物”称为标的物,通俗地讲,期货要炒的那个“货物”就是标的物,它是以合约符号来体现的。例如:CU0602,是一个期货合约符号,表示2006年2月交割的合约,标的物是电解铜。
期货交易实际上就是对这种“合约符号”的买卖,是广大期货参与者,看中发期货合约价格将来可能会产生巨大差价,依据各自的分析,进而搏取利润的交易行为。从大部分交易目的来看,也就是投机赚取“差价”。 说明一点,现在成交的期货合约价格,是大家希望这个合约将来的价格变动(一般几天或几个月),所以它不一定等于今天的现货价。
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可以用较少的资金进行大宗交易。 例如:以50万元的资金,基本上可做1000万元左右的交易。也就是说,交易者用50万元的资金作为保证(即保证金)价值1000万元的商品价格变化,所产生的盈亏都由交易者的50万元资金承担,差不多把资金放大了20倍。这就是所谓的“杠杆效应”,也可称为“保证金交易”。这种机制使期货具有了“以小博大”的特点。
期货交易买卖的是“合约符号”,并不是在买卖实际的货物,所以,交易者在买进或卖出期货时,就不用考虑是否需要或者拥有期货相应的货物,而只考虑怎样买卖才能赚取差价,其买与卖的结果只体现在自已的“帐户”上,代价就是万分之几的手续费和占用5%左右的保证金,这一点可简单地用通常所说的“买空卖空”来理解。
正由于可理解为“买空卖空”,使期货交易可进双向交易。即根据自已对将来行情涨跌分析,可先买进开仓,也可先卖出开仓,等价差出后,再进行反向的卖出平仓或买进平仓,以抵消掉自已开仓的合约。这样自已的“帐单”上就只留下开仓和平仓之间的价差,同时,开仓占用的保证金自动退回,从而完成了一次完整的交易。 当然,期货这种合约也可实际交割。一个开仓的买入合约,一直不平仓,到期限后(一般几个月),交易者就必须付足相应货物的货款,得到相应的货物。如果是卖出合约,就应交出相应货物,从而得到全额货款。作为投机者就应在合约到期前平掉合约。
假设一客户认为,大豆价格将要下跌,于是以3000元/吨卖出一手期货合约(每手大豆是10吨,保证金比例约9%),而后,价格果然跌到2900元/吨,该客户买进一手平仓了结,完成一次交易。 毛利润为:(3000—2900)×10=1000(元) 以上交易全部体现在帐单上,资金大约投入: 3000×10×9%=2700元,还应扣除交易费用大约十多元。
期货交易的合约内容是经国家证监会批准,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,内容中除价格处,其他因素都是固定的。期货合约中,与交易有关的一些主要内容如下: 合约单位:每次买卖的最小单位是一手。目前国内的商品期货金属类每手数量是5吨,农产品期货类每手是10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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